2012年2月5日星期日

04-02-12 荀子道德观---人性恶

与孟子一样,人性论也是荀子的道德学说的理论基础。同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荀子主张“性恶”论,荀子的“性恶”论比孟子的“性善”论在理论分析起点上的高明之处,在于他首先对什么是“性”与“伪”进行“正名”,给予“性伪之分”的理论界说。

他明确指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心虑而能为之动滑之伪。积虑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就是说,“性”是“生之所以然”的东西,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本能。“伪”是人为的东西,是人通过后天的“积虑”、“能习”而形成的品质。性是属于自然而然的东西,是与人的后天学习、努力相对立的。荀子说:“凡性也,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失者,谁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他坚持“性伪之分”,把礼义道德与人的自然人性区别开来,否定了孟子的道德先验论。

荀子从人性自然的观点出发,指出人具有“心好利”、“好利恶害”的生理本能和心理倾向。他说“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快,是皆生于人之性情者也。”还说:“凡有人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所同也。”从这些人的自然本性出发,他得出了人性恶的结论。他认为:“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敌生而礼义文于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生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就是说,顺从人的“好利”、“好声色”等自然本性发展,就必然产生争夺、淫乱等恶行。因此,人的自然本性是恶的,善则是人为的结果,“伪而生礼义”。

应当指出,荀子以明于“性伪之分”的唯物主义观点,把人性理解为人的自然属性,把“善”即道德观念理解为人后天努力的结果,从而否定了盂子的“仁义礼智根于心”的主观唯心主义道德先验论,这在道德认识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同时他又把人的自然本性归之于“恶”,没有进一步认识到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区别,不懂得人的善恶观念都不是天赋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因此在“恶”的来源上,同样犯了天赋道德论的错误。

尽管如此,荀子的性恶论肯定了人的自然情欲在历史变革中的意义,有利于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为自身的利益完成封建变革,实现统一大业。苟子的“性恶”论,一方面为他的道德教育论提供了较为深刻的基础,一方面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谋求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正如黑格尔指出的:“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伟大得多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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