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与乐,是两个相反的不同概念。快乐不等于痛苦,痛苦也不等于快乐。但是,这两者也是相依相存的,没有苦的概念,怎么知道什么是乐?反过来说,没有乐的概念,又怎么知道什么是苦?所以苦与乐二者,既是相反,又是相成。
因此,苦与乐在表面上看是相对立的,但实际上却是表里的。快乐是安立在痛苦上,解除痛苦就是快乐;反之,痛苦也是安立在快乐上,失去快乐就是痛苦。
那么,什么又叫做苦与乐呢?一般说,身心适悦的感觉叫乐,身心逼恼的感觉叫苦。但苦乐只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并没有客观的标准。非洲灾区的难童,吃到一碗米饭感觉是乐,台湾富家的孩子,满桌菜肴却以为苦。修马路的工人,在火伞似的太阳下工作,能到树荫下喝一杯水就感到乐;在冷气房中的阔太太,却以找不到牌搭子,闲得无聊而觉得苦。由此可见,苦乐的感觉是因人、因时、因地、因环境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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