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伦理道德根据的寻求并不一定要以一种假装蔑视和企图超越伦理道德世界的神圣面貌出现,它还可以表现为一种坚持在伦理道德主体自身内部寻求根据的崇高形态,这被叫做哲学的道德观。由于这种道德观是道德伦理化的直接的和正面的结果,而它也将它的思想触角深入到宗教的领域,所以它不象伦理道德世界本身那样直接以宗教为亲密的同盟,而是以与宗教相互争执对伦理道德世界的解释权的方式在伦理道德世界的屋檐下与宗教共生同谋。 作为自我根据的道德观,哲学道德有两种形态:据理的自律道德或从心的自律道德,分别以客观的理或者主观的心作为伦理道德的根据或基础,以之为道德的伦理化作出解释和提供论证。它们不停地互相批评,但实际上它们至少在两点上是一致的:一是都强调自律:从心的道德固然是自律,据理的道德也强调道德之理虽然客观,但也是人心之客观,与物理之客观有别,与宗教彼岸之不可以人心思议亦有别。二是它们共同的兴趣不在于记录整理伦理道德的“老人言”,而在于为伦理道德提供理论基础或根据;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去思考日常伦理道德如何才能被合理地论证和建立起来,也就是问:人为什么要遵守道德规范?人的行为或者人的内在品性为什么是要符合道德的?论证、建立、遵守、符合这些词表明它们没有问到更根本的问题:道德首先是否应该被理解为或被规定为伦理道德?这个问题本应优先于伦理道德的合理性问题。
于是我们看到,这里实际上暴露出自我根据的道德的一种自相矛盾:它一方面强调伦理道德合理性的根据在于主体自身,另一方面它并没有贯彻这种自律的原则,因为理性的或心性的主体所要论证、建立、遵守、符合的伦理道德规范毕竟是从外面现成拿来的,虽然“凑巧”与那些发自理性或心性的道德原则一样。作为对这种不彻底性的克服出现了两个方向的道德学说:一个是从哲学的努力回退,试图以科学的方式论证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必要性,解释其发生的原因与历史,探讨其结构与功能,衡量某些具体道德规范的得失,决定其取舍废立。另一个是突破主体性哲学的理性原则,不接受、更不屑于去论证任何外在于自身的既有道德规范,而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价值为最高的道德。与科学策划的道德观相比而言,这种道德可以叫做艺术创造的道德观。
但是这两种道德观实际上取消了道德。无论在科学性的道德策划里,还是在艺术化的价值创造里,伦理道德或哲学道德的消极的客观限制固然被打破,但同时任何积极的限制也被取消了,也就是说原来以伦理化的道德形式曲折地残存下来的一点本真道德的遗迹也被彻底地抛弃,于是道德完全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多余的词汇:在严格的社会科学用语里它与风俗习惯、人情世故等等放在一起成为有关法制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等等标准考察之外的非常规变数。在这种科学策划指导下的社会工程实施中,它被用作精密的标准技术手段如法律条文、经济预算之外的辅助性的民间调解手段,而且科学社会确信这种辅助手段的需要仅仅是暂时的,因为按照“社会进步”也就是科学化的要求,道德的原则最终都要被全部转写为可操作的、可控制的、可废立的、无歧义的精确形式。所以无论在社会工程实施中出于操作性的技术细节原因是否还暂时被利用,它在科学策划的眼里只不过是一种原始的遗迹、落后的象征,如果说除了暂时之用外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便是一种观赏价值或文物价值,是一种有趣而且无害的古迹旅游资源一类的东西,这种东西在越落后的地方越丰富,而在一个充分进步发达的社会里,也就是说在一个充分数字化、精确化、机制化的现代性社会里,这个因素在严格的社会的算计、策划和工程实施里是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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